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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会计处理分录(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账品会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发布日期:2022-07-06

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原理

1、征税率:13%

2、退税率:13%/10%

3、征退税率差:13%-13%=0;13%-10%=3%

4、退税依据: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5、退税额计算(【财税2012年39号通知第四条第(四)款】)

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增值税应退税额=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税率差)=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二、外贸企业退税案例计算与账务处理

【例】某进出口公司5月购进出口用服装5000件,增值税采购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8万元,税率为13%,进项税为10400元,当月该发票即勾选。商品5月出口至美国,离岸价为1.5万美元(汇率为1美元=6.4元人民币)。8月查询到采购发票和出口报关电子信息正式申报退税,服装退税率为10%。公司非三类监管企业,正式申报免退税不需要提供收汇凭证,但须在免退税申报期截止日之前收汇。8月公司同时购进内销服装,不含税价款20000元,进项税2600元;当月销售后取得不含税价款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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